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党务工作例会制度
日期:2019-03-06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906

为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及时了解党组织和部门的工作情况,掌握党组织和部门在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思路,促进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一、参会人员

一般情况下,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学校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宣传部、思政部、学工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党支部书记。具体参会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以当时会议通知为准。

二、时间与方式

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初定为每双周周二下午),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例会由党政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例会地点一般设在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通报学校近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情况,听取各部门、各支部落实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工作差距,商议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3.探讨两周来党内群众反映大、议论多的热点问题;

4.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党务工作任务;

5.其他相关事宜。

四、有关要求

1.充分准备。每次会议前,由党政办负责征询意见并确定例会议题及准备相关资料,各部门、党支部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反映的重要情况应主动沟通、上报。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由党政办提前1-3天通知到参会人员。会议筹备要突出主题,丰富会议内容,不断总结经验,确保例会质量。

2.强化组织观念。各部门和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建立党务工作例会制度作为纳入本部门工作日程,各参会人员要强化组织观念意识,会前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发言,会后抓好落实。

3.注重落实。参会人员要充分利用党务工作例会制度提供的沟通、交流平台,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党务工作,并积极推广运用到实践工作中,确保取得实效。

4.例会实行点名考勤制度,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准无故缺席,有事应提前请假,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到会(例如,支部书记有紧急公务可安排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到会,如遇书记、副书记均有紧急公务,可安排组织委员到会,并在会上说明情况)。

5.例会做到有记录,有布置,有检查,务实求效,并总结改进,对好的经验、好作法及时总结推广,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努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未及时解决,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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