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学院党支部支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 时间: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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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19年3月7日下午,公用事业学院党支部支委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上,还讨论确定了该学院本学期党员发展对象人选。

会上,刘兆祥书记首先领读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支委成员逐条学习《条例》内容。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会议强调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要求支委成员认真领会《条例》精神。

支部成员纷纷表示,该条例是对党支部工作的具体化,为党员同志们解答了疑惑,对日后开展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随后,团总支书记张丙昕对七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并请所有成员对本次发展对象的人选给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刘兆祥书记表示:作为发展对象,需要综合考虑,不能“唯成绩论”。在讨论后,支委结合七名入党积极分子的任职情况、综合素质测评情况、志愿者服务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获得荣誉情况,对七名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本学期的发展对象。经过支委详细评分、多次核查后,最终确定本学期的发展对象为:刘恒、姚梦钰、盛啸和娄心程。

本次评选,体现了公平公开原则,推进了我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文/ 万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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