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平台自律公约
日期:2023-12-28 10:20:07  发布人:010075  浏览量:11837

一、总则

为构建清朗、和谐、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网络文明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平台依据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管理政策,与用户共同制定《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平台自律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二、平台倡导以下行为

(1)共同参与网络文明建设,制作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体现时代发展大势、反映强国建设成就的内容作品,为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力。

(2)共同建立平等友爱的舆论氛围,尊重平台内其他用户。关爱未成年人群体,关照老年人群体,尊重性别平等;不攻击、谩骂、侮辱、诽谤、歧视他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鼓励用户发布原创性、优质性内容,重视文字的正确使用,减少用拼音首字母缩写等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达,自觉遵守语言文字规范;

(4)提倡用户发布积极健康向上的内容,杜绝未经科学论证的内容传播,倡导用户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5)用户首次使用前需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妥善保管账号信息,合理使用账号权限,不以任何方式私自出借或转让用户账号。平台承诺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处理数据活动;

(6)建议用户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对网络交友、诱导赌博、贷款、返利、中奖、网络兼职点赞员等网络诈骗高发领域及行为应提高警惕。如发觉异常,可随时向平台举报。

三、平台禁止以下行为

用户发布的内容需符合《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得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等违法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破坏网络文明生态等不良信息

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2、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3、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6、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8、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9、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三)违背社会公德等失信行为

1、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2、发布、传送、传播谣言、虚假信息或其他含有不实信息的内容;

3、发布恶意揣测、曲解平台规范的内容;

4、虚构、冒用他人身份或以非自身合法所有或持有的公司名称、品牌、商标为名义发布信息;

5、使用任何非正常手段获取包括但不限于评论、转发、点赞等虚假数据作弊行为。

四、未成年人保护

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您应在监护人指导下认真阅读本公约,经您的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平台。若您未取得监护人的同意,监护人可以联系平台处理相关账号,平台有权对相关账号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浏览、发布信息、互动交流等)进行限制。我们将与监护人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如果您是监护人,您亦应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义务,关注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养成良好上网习惯,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

平台将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平台义务,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致力于确保平台上未成年人用户的安全与健康,严禁任何人利用平台服务实施虐待、伤害、危害或恶意利用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灌输错误价值观的行为,严禁用户发布、转发以下影响、危害、诱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信息内容;

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信息内容;

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信息内容;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信息内容;

其他影响、危害、诱导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内容。

五、平台管理方式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了畅通的举报与侵权投诉渠道。用户如果发现违法不良信息或侵犯个人权利内容,可以通过平台进行举报和投诉,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置进展。具体操作为“发送邮件至010075@jscc.edu.cn。

对于违反本公约的行为,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平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用户账号权限、删除或屏蔽违规内容、封禁违规用户账号等措施,并通知违规用户。如对处置措施有异议,可通过010075@jscc.edu.cn向我们申诉。对于屡次违反本公约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我们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依法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生效和变更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010075@jscc.edu.cn与我们联系。

在规范实行过程中,我们会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本公约,并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核发:010075 点击数:11837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
Baidu
map